蝙蝠俠被逮捕罪名居然是...... | 即時新聞 | 20160211 | 蘋果日報

美國紐約市時報廣場上的一名打扮成「蝙蝠俠」的街頭藝人周二遭到逮捕,罪名居然是妨害治安。馬丁納茲(Jose Escalona-Martinez)周二下午2點左右於百老匯大道和西46街口被捕,他被警方上手銬後羈押了30分鐘,理由是他穿著蝙蝠俠裝扮走在「達菲神父廣場」(Father Duffy Square)上,而此廣場禁止穿著造型裝扮的街頭藝人進入。根據《紐約每日新聞》報導,這已經不是馬丁納茲第一次被捕了,他過去裝扮成「蜘蛛人」時也被逮捕過,他也曾經2次控告市府非法逮捕。「達菲神父廣場」屬公園用地,禁止街頭藝人或乞討者在此向路人或觀光客索取小費。不過馬丁納茲表示自己當時只是「路過」此地,並沒有要向路人乞討要小費。「我跟其他觀光客一樣只是在大街上走路而已,我知道這裡的規矩。這裡禁止乞討、禁止拍照」。馬丁納茲說自己只是要穿越廣場,就聽到警察大喊「蝙蝠俠,過來」,接著他就被要求出示證件,還稱警察不斷推他,然後將他逮捕。「這是很嚴重的歧視,這真的不對」。馬丁納茲的律師費采地(James Franzetti)表示,「警方沒有理由上他手銬或羈押他30分鐘,這不但不合理,還是執法過當」。馬丁納茲在2013年就曾因此被捕坐牢10天,他事後控告市府非法逮捕,求償200萬美元(約6600萬元台幣),之後又發生同樣事件,他又向市府發起250萬美元(約8262萬元台幣)訴訟。近年來有許多遊客抱怨在時報廣場遭到乞丐和街頭藝人騷擾,市府已開始研議要為街頭藝人和上空女郎規劃他們的「活動專區」。(廖育琳/綜合外電報導)

新聞出處---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international/20160211/793904/蝙蝠俠被逮捕罪名居然是.....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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